军衔申请规定
根据公会内政部[2008]003号命令,军衔申请规定如下:1,所有新入会的成员(以提交入会申请通过人事部审批的)将被自动授予公会下士军衔。
2,下士提升中士需要的公会积分为100凡达到此条件者可以到公会人事部申请军衔提拔。
3,中士提升上士需要公会积分满200凡达到此条件者可以到公会人事部申请军衔提拔。
4,上士提升少尉,少尉级别以上成员为公会正式会员级别会员,需要公会积分满300且在军团内表现突出的成员由各自军团长向公会人事部提交申请。(注:原先公会正式级会员在新的军衔制度出台后会被自动转为少尉军衔)
5,少尉提升中尉,凡公会积分满600或有获得过公会金质勋章的可以到公会人事部提交军衔提拔。
6,中尉提升上尉,凡对公会有过重大突出贡献获得公会杰出贡献勋章的或是在分军团中当任小队级别以上指挥官的成员由各自军团长向公会人事部提交提升申请。
7,上尉提升少校,少校级以上成员为公会管理团队成员,专门授予公会分军团长,各论坛版主等职位成员由公会长予以提升。
8,少校提升中校,中校级别以上成员为公会内政部级管理成员,专门授予公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各超级版主由公会长予以提升。
9,上校军衔为公会最高级别军衔为公会会长,副会长专属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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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申请格式如下:
标题:军衔申请
内容:公会ID:
公会编号:
原军衔:
申请军衔:
申请理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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